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吳冰清)再過幾天就是中秋節了,月餅以及自製餡料毫無懸念地成為了購物網站上的搶手貨。可市民李女士卻有一些疑慮:“沒看到這些經營者的營業執照,多少有些不放心。”不過,這樣的擔心將變得多餘。
  記者9月5日從四川省工商局獲悉,今後在四川省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網絡經營者必須“亮照經營”了,未按要求亮明身份的經營類網站,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9月2日四川省工商局正式印發的《四川省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應該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網絡經營者統一通過“四川省網絡交易監管網”(網址http:// www.scgswljg.gov.cn)申領電子鏈接標識。已持有四川省數字證書認證管理中心通用數字證書的網絡經營者,可通過數字證書認證直接提出申請;其餘的經營者則需要在該網站上填寫相關材料,交由工商部門審核。
  根據《規定》,未亮明身份的經營類網站,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了電子鏈接標識後,消費者只要點擊網站的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就能查詢到該法人代表、經營範圍等註冊信息。”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  (原標題:網店也要“亮照經營”違者或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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